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先前附来的银行投标保函立即生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不提供履约保函等,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款金额调整:当预付款金额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保函风险和期限合理性,双方可协商调整期限。比如预付款金额增加,受益人可能要求延长保函期限以保障资金。
从法律规定角度看
只要预付款保函期限的约定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情形,那么保函期限超过预付款使用期限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保函期限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