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当事人
申请人:是向担保人申请开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在商务交易或经济活动中需要提供担保的主体,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包商可能是申请银行开具保函的申请人,以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担保人:也称保证人,是开立保函的一方,一般为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机构等。担保人凭借自身的信用和资金实力,向受益人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承担相应的付款或赔偿责任。
受益人:是保函的权益人,即有权根据保函的规定向担保人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在不同的业务场景中,受益人可以是买方、业主、债权人等。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对受益人的作用:为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在交易或项目中,受益人往往面临着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风险,保函的存在使得受益人在申请人违约时能够通过向担保人索赔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
协商的一般流程
提出协商:由申请人或受益人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关于预付款保函期限协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双方沟通:申请人与受益人就保函期限调整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各自阐述利益诉求和考虑因素,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达成一致:经过协商,双方就保函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的协议或补充协议。
通知担保人:双方将协商一致的结果通知开立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由其审核并办理相关的保函期限调整手续。